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27796-2011 建筑用秸秆植物板材.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秸秆植物板材(以下简称秸秆板)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硫铝酸盐水泥、改性镁质胶凝材料、通用硅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以中低碱玻璃纤
维或耐碱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加入粉碎农作物秸秆、稻壳或木屑(植物纤维质量分数应不小于10%)

为填料生产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非承重墙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7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T 9978.3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数据应用注释

GB/T 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

GB/T 17431.1 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第一部分:轻集料

GB/T 18371 连续玻璃纤维纱

GB/T 19889.3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GB/T 23451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JC/T 449—2008 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

JC/T 466 砌墙砖检验规则

JC714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

JC/T 841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451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用秸秆植物板材 straw plates used in
buildings

以硫铝酸盐水泥、改性镁质胶凝材料、通用硅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以中低碱玻璃纤维或耐碱玻璃
纤维为增强材料,加入粉碎农作物秸秆、稻壳或木屑(植物纤维质量分数应不小于10%)为填料生产的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非承重墙板。

3.2

植物纤维 plant fibre

粉碎农作物秸秆、稻壳和木屑的总称。

GB/T 27796—2011

4 分类与标记

4.1
秸秆板按断面构造分为空心墙板、实心墙板两种类别。秸秆板产品分类及代号见表1。

1 秸秆板产品分类及代号

分类方法

名 称

代 号

按断面构造分类

空心墙板

K

实心墙板

S

4.2 秸秆板可采用不同企口和开口形式,但均应满足本标准的规定(见3.
1和第5章)。图1为两种秸

秆空心墙板外形示意图。

style="width:6.70665in;height:4.88664in" />

style="width:6.70004in;height:4.91326in" />

注:此图仅为表达几何尺寸和解释名词用。

L— 板 长 ;

B—— 板宽;

T—— 板厚。

1 秸秆空心墙板外形示意图

GB/T 27796—2011

4.3 规格尺寸

4.3.1 长度尺寸 L 宜≤3.3m,
为层高减去楼板顶部结构件(如梁、楼板)厚度及技术处理空间尺寸,应
符合设计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3.2 宽度尺寸B, 主规格为600 mm。

4.3.3 厚度尺寸 T, 主规格为100 mm 、120 mm 、180 mm。

4.3.4
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相近规格产品的要求。

4.4 产品标记

style="width:6.31992in;height:3.45994in" />×[ x[

标准号

—板厚,mm

板宽,mm

板长,mm

——产品代号(K、S)

-产品名称 (JGB)

标记示例

板长为3000mm, 宽为600mm, 厚为100mm
的空心墙板,标记为:建筑用秸秆植物板材JGBK 3000×600×100

GB/T 27796—2011

2 标记图示

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应使用性能稳定的原材料生产墙板。墙板生产企业应逐批验收进厂原材料的合格证,并对主要
原材料的性能定期复检。用于生产秸秆板的所有胶凝材料、骨料、增强材料、水、外加剂、掺合料等均应
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5.1.2 镁质胶凝材料应符合JC/T 449 的规定。

5.1.3 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JC714 的规定。

5.1.4 通用硅酸盐水泥应符合GB175 的规定。

5.1.5 玻璃纤维纱应符合GB/T18371 的规定,玻璃纤维网布应符合JC/T 841
的规定。

5.1.6 墙板应有配筋或增强材料。

5.1.7 植物纤维含水率应符合 GB/T 23451 的规定,含泥沙量应符合 GB/T
17431.1 的规定,不能 霉变。

5.2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GB/T 27796—2011

2 外观质量

序号

项 目

指标

1

板面外露增强材料;飞边毛刺;板面泛霜;板的横向、纵向、厚度方向贯通裂缝

2

板面裂缝,长度50 mm~100mm,宽度0.5 mm~1.0 mm

≤2处/板

3

蜂窝气孔,长径5 mm~30 mm

≤3处/板

4

缺棱掉角,宽度×长度10mm×25mm~20mm×30 mm

≤2处/板

5

壁厚"/mm

≥12

空心墙板应测壁厚。

5.3 尺寸允许偏差
style="width:0.55334in;height:0.5599in" />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1

长度

±5

2

宽度

±2

3

厚度

±1.5

4

板面表面平整

≤2

5

对角线差

≤6

6

侧向弯曲

≤L/1000

5.4 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的有关规定。

4 理化性能指标

序号

项 目

指 标

板厚100 mm

板厚120 mm

板厚180 mm

1

抗冲击性能

经5次抗冲击试验后,板面无裂纹

2

抗弯承载(板自重倍数)

≥1.5

3

软化系数

≥0.80

4

面密度/(kg/m²)

≤90

≤110

≤130

5

含水率/%

≤10

6

干燥收缩值/(mm/m)

≤0.6

7

吊挂力

荷载1000N静置24h,板面无宽度超过0.5mm的裂缝

8

抗冻性

不得出现可见的裂纹且表面无变化

9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35

≥40

≥45

GB/T 27796—2011

4 (续)

序号

项 目

指 标

板厚100 mm

板厚120 mm

板厚180 mm

10

耐火极限/h

≥1

11

抗返卤性能

无水珠、无返潮

12

氯离子含量/%

≤10

13

导热系数[W/(m ·K)]

实心墙板≤0.35

注:当胶凝材料为改性镁质胶凝材料时检测3、11、12项。

夏热冬暖地区不检此项。

5.5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6566 的有关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试样应置于实验室温度、湿度环境下2d。

6.2 外观质量

6.2.1 量具

钢直尺,精度0.5mm。 刻度放大镜,精度0.02 mm。

6.2.2 测量方法

对受测墙板,视距0.5m
左右,目测有无外露增强材料、飞边毛刺、贯通裂缝、泛霜;用钢直尺测量板
面裂缝的长度、蜂窝气孔、缺棱掉角数据,读数精确至1 mm,
用刻度放大镜测量裂缝的宽度,并记录缺

陷数量。

6.2.3 壁厚

在受检空心墙板端部用游标卡尺测量三处,分别测量板的上下壁厚及孔间壁厚的最薄处,读数精确
至0. 1 mm,
如目测空心墙板中间的上下壁厚有明显差别,可沿板宽截开测其壁厚,取最小值为检验

结果。

6.3 尺寸允许偏差

6.3.1 量具

钢卷尺精度1mm; 游标卡尺0mm~150mm; 钢直尺精度0.5mm;
内外卡钳、塞尺0mm~10mm;

靠尺2m。

GB/T 27796—2011

6.3.2 测量方法

6.3.2.1 长度

测量3处:

——板边两处:靠近两板边100mm 范围内,平行于该板边;

—板中一处:过两板端中点,如图3所示。

用钢卷尺拉测,读数精确至1mm,
取3处测量数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为检测结果。

style="width:7.71327in;height:1.92654in" />

3 长度测量位置

6.3.2.2 宽度

测 量 3 处 :

——板端两处:靠近两板端的100 mm 范围内,平行于该板边;

—板中一处:过两板边中点,如图4所示。

用钢卷尺配合直角尺拉测,读数精确至1mm,
取3处测量数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为检测结果。

style="width:4.25335in;height:2.95988in" />

4 宽度测量位置

6.3.2.3 厚度

在各距板两端100mm, 两边100mm
及横向中线处布置测点,如图5所示共测量6处。用钢直尺、
外卡钳和游标卡尺配合测量,读数精确至0.5mm,
记录测量数据。取6处测量数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之差为检验结果,修约至1 mm。

style="width:5.05339in;height:3.12004in" />

5 厚度测量位置

GB/T 27796—2011

6.3.2.4 板面表面平整

测量板面表面平整:

a)
受检墙板两板面各测量3处,共6处。第一处:使靠尺中点位于板面中心,靠尺尺身重合于板
面一条对角线;另2处:靠尺位置关于板面中心对称,靠尺一端位于板面另一条对角线端点,靠

尺另一端交于对边板边,如图6所示,墙板另一面测量位置与图示位置关于墙板中心对称。

style="width:5.39339in;height:2.06008in" />

6 板面表面平整

b) 用 2m
靠尺和塞尺测量。记录每处靠尺与板面最大间隙的读数,读数精确至0.5mm。 取
6 处

测量数据的最大值为检测结果,修约至1 mm。

6.3.2.5 对角线差

用钢卷尺测量两条对角线的长度,读数精确至1 mm,
取两个测量数据的差值为检测结果,修约至

1 mm。

6.3.2.6 侧向弯曲

通过板边端点沿板面拉直测线,用钢直尺测量板两侧的侧向弯曲处,取最大值为检测结果。修约至

0.5 mm。

6.4 理化性能

6.4.1
抗冲击性能、抗弯承载、软化系数、面密度、含水率、干燥收缩、吊挂力、抗冻性

按GB/T 23451的规定执行。

6.4.2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按GB/T 19889.3 的规定进行。

6.4.3 耐火极限

按GB/T 9978 的规定进行。

6.4.4 抗返卤性

当试件是实心板时,在一组试样的3块板上每块各切下1个200mm×200mm
板,厚度为板厚;当

试件是空心板时,在一组试样的3块板上每块各切下1个有完整肋的整孔,厚度为板厚,将切下的板放

入相对湿度大于或等于90%,温度30℃~35℃的恒温恒湿箱中,24h
后取出观察,有无水珠或返潮。

GB/T 27796—2011

6.4.5 氯离子含量

按GB/T 8077 的规定进行。

6.4.6 导热系数

按GB/T 10295 的规定进行。

6.4.7 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6566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全部规定项目以及面密度、

抗弯承载、含水率、抗返卤性四项性能指标,试样养护龄期不小于28d,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1.2 型式检验

7.1.2.1 型式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进行投产鉴定时;

b) 产品的材料、配方、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或生产70000m²
时检测一次(空气隔声、耐火极限每两年检测一次);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再投入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用户有特殊要求时。

7.1.2.2 检验项目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为5.2、5.3、5.4和5.5中全部规定项目(见表5)。

5 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项目

检验分类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5.2和5.3中全部规定、5.4表4中序号2、4、5和11四项规定

型式检验

5.2、5.3、5.4和5.5全部规定

7.2 组批规则

同类别、同规格的墙板为一检验批,不足151块,按151~280的批量算,详见表6。

GB/T 27796—2011

6 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项目检验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N

样本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n

A

R

151~280

1

8

0

1

281~500

1

13

2

3

501~1200

1

20

2

3

1201~3200

1

32

4

5

3201~10000

1

50

5

6

10001~35000

1

80

8

9

7.3 抽样

7.3.1
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项目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抽取。

7.3.2
其他项目样本从上述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项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7.3.3 抽样方案按表7相应项目进行。

7 抽样方案

序 号

项 目

样本数量

1

外观质量/块

50(n₁=n₂=50)

2

尺寸允许偏差/块

20

3

抗冲击性能/组

1

4

抗弯承载/块

1

5

软化系数/组

1

6

面密度/组

1

7

含水率/组

1

8

干燥收缩值/组

1

9

吊挂力/块

1

10

抗冻性/块

1

11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件

6

12

耐火极限/件

7

13

抗返卤性能/组

1

14

氯离子含量/组

1

15

导热系数/组

1

16

放射性核素限量/组

1

GB/T 27796—2011

7.4 判定规则

7.4.1 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

7.4.1.1
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若受检板的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项目均符合5.2和5.3中相应规定
时,则判该板是合格板;若受检板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5.2和5.3
中相应规定时,则判该板是不合格板。

7.4.1.2
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不合格板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
则判该批外观
质量与尺寸允许偏差项目合格;若在样本中发现不合格板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
则判定该批 外观质量与尺寸允许偏差项目不合格。

7.4.2 物理性能

抗冲击性能,抗弯承载,软化系数,面密度,含水率,干燥收缩值,吊挂力,抗冻性,空气声计权隔声
量,耐火极限,抗返卤性能,氯离子含量,导热系数分别符合表4的规定,则判该检验项目合格;否则判不

合格。

7.4.3 放射性核素限量

应符合5.5的相应规定,判为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7.4.4 总判定

7.4.4.1 出厂检验的判定

根据试验结果,若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若其中一个项目

检验不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4.4.2 型式检验的判定

根据样本试验结果,若在样本全部项目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数为0,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其中一

个项目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应在出厂的墙板板面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出厂产品应带有质量合格证书和警

示语标志。

8.1.1 质量合格证书应具下列内容:

1) 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产品标记、生产日期;

2) 生产厂名称、详细地址;

3) 性能检验结果;

4) 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签字盖章;

5) 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

8.1.2 警示语标志应按8.2和8.3要求编写,如“侧立搬运,避免雨淋”等内容。

8.2 运输

墙板短距离可用推车运输;长距离可使用车船等货运方式运输。长距离运输应打捆,每捆不应多于

GB/T 27796—2011

8块,轻吊轻落。运输过程中应用绳索绞紧,支撑合理,防止撞击,避免破损和变形,必要时应有篷布遮

盖,防止雨淋。

8.3 贮存

8.3.1 贮存场所及贮存条件

墙板产品在常温常湿条件下贮存,环境条件应保持干燥通风。存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搬抬方便。可
库房存放,不宜露天存放。露天贮存应采取措施,防止浸蚀介质和雨水浸害。墙板产品成型后,水泥基

墙板在工厂内存放时间不应少于28d。

8.3.2 贮存方式

产品应按型号、规格分类贮存。存放场地应平整,下部用方木或砖垫高。侧立堆放的墙板,板面与

铅垂面夹角不应大于15°;堆长不超过4 m,
堆层两层。水平堆放的墙板,堆高不超过2m。

8.3.3 贮存期限

产品贮存超过6个月,应翻换板面朝向和侧边位置;贮存期限超过12个月,产品在出厂或使用前应

按本标准进行抽检。

GB/T 27796—2011

A

(资料性附录)

使

为方便使用,供方应按10J113— 1《内隔墙一轻质条板》、JGJ/T
157—2008《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
规程》的规定提供所生产秸秆板的施工文件,说明其安装方式、粘结、连接方式及固定材料等。必要时可

协商有偿或无偿的技术服务。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27796-2011 建筑用秸秆植物板材. 进一步学习

联系我们

GB-T 42867-2023 煤矿预排水综合利用技术导则.pdf